头条关注:房地产税明年开征?70年产权住房要多交税好几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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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房地产税要来了 你家住房会“免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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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如玉日前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快房地产税的立法步伐和促进环保税的费改税内容,今年全国人大安排了环保的费改税,但是房地产税方案还在起草。
郝如玉表示,房地产税迄今已经试点征收了5年多,但是操作难度很大,有的地区税收成本甚至和税收收入相当,一个地区征收房地产税,也使得人才向周边地区转移。
重要进展:
地产税法列入了第一类立法项目
今年5月25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经将房地产税法列入了第一类的立法项目。
在贾康看来,房地产税立法已经进入一类立法,也就是在去年下半年明确提出进入立法规划以后,它是排在“第一阵营”的。不过考虑到目前的楼市情况和“去库存”的主要方向,一旦推出可能会给楼市带来一定的影响。
那么,房地产税全面开征还有多远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本届人大任期是到2017年底,因此,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将在2017年底前通过,慢的话可能会在2017年底提交审议,在下一届人大任期内通过。”
据了解,房地产税法从通过到实施应该会有一个过渡阶段,从而让社会对法律有充分的认知、了解和准备。立法通过后并不意味着就会在全国马上开征,两者不是同步的。房地产税是典型的地方税,何时开征会授权地方政府自己决定,并不是在某个时间全国一起征收,各个地方可以差别化。
对于征收范围,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施正文认为应该设立一定的免税面积,“免税面积设定为人均60平方米比较合理,这样对于三口之家来说,可以有180平方米不用交税,从而保证了居民第一套住房不用交税。” 对于免征额和税率,目前官方并未释放任何信息。
但是,施正文建议,对于免征面积,中央可以设定一个最低的标准,在此标准之上,各地免征面积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上浮。
据了解,未来的房地产税主体税种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收税标准将参照世界通行做法,估算价值100万的房产可能会每年增加约5000元税负。有关房产税,实际早在2011年就开始在上海和重庆两地试点。在上海试点时,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按人均计算,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进行房产税征收。比如一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的住房面积共计180平方米,刚好人均60平方米,现又新购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总价100万,那么其一年应缴房产税4200元左右。
“房地产税”比“房产税”多了一个“地”字,也就意味着未来的持有税,征收对象不但是房屋价值,而且还将包括房屋下面的土地价值,应该是房地产税收体系的综合改革。房地产税征收如何做到公平合理,税收怎么使用,是否用于教育、医疗、环境等民生领域,老百姓非常关切,这也将对政府治理现代化、法治化起到促进作用。
房产税与房地产税
你知道区分两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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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和“房产税”有区别
时长1分4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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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很多人依然在混淆使用“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两个概念,事实上从近两年国家正式文件或相关主管部门的言论中,都是使用“房地产税”这个概念。
上海重庆两地的“房产税”扩大征收试点,在当时市场过热情况下仓促出台,行政推进色彩浓厚,但实际执行效果差不明显。无论是上海的增量征收还是重庆的高端存量征收,其实际征收税额和两市的是住房规模远远不相配。“房地产税”是以一个新税种的面貌出现,近期讨论的基点都应是房地产税的立法改革,只有进入立法的轨道,相关改革才会名正言顺。
房地产税 征收难度重重
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曾表示,中国的房地产税,是土地国有制下对私人住宅征收的财产税,这在国际上难以找到借鉴先例。即便将来全面开征,规模也远不及私有制下的房产税规模大小。此外,因为目前全国房地产投资持续放慢,加上销售难度大,且住房库存多,也给征收房地产税带来影响。
著名经济学家马光远在微信公号“光远看经济”中表示:我的基本判断就是,房地产2016年完成立法、2017年正式全面实施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何也?缘于房产税的复杂和在房产税基本问题上共识的欠缺。经过10多年的争论,无论是征收目的,还是征收环节等基本的问题分歧越来越大。
房产税的当务之急是通过广泛的讨论,形成基本的共识,最起码应该讨论清楚以下四个问题:
✔第一,房产税征收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抑制房价,抑制投机,还是为了给地方增加稳定的收入税种;
✔第二,房产税与房地产领域其他税收的关系如何。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思路是出台房产税,同时合并其他税费。近几年关于房产税的改革,却悄然转换成“增税”的思维,只谈房产税,不谈合并或者取消其他的税费。如果房产税的改革只是增加一个新的税种,这意味着在已经很重的房地产税收上再加税;
✔第三,房产税和土地出让金的关系如何。在房产税立法的时候,应该明确回答,征收房产税后,土地出让金是取消还是照收?
✔第四,房产税是财产税还是调节税。如果是财产税,除了法定减免的情形,要对每一套房产征收。如果是调节税,房产税究竟能不能调节房价?
笔者研究了很多国家房产税的征收目的,大多就是为地方征收提供最主要的财政收入。但就房价的简单逻辑而言,供需关系、土地制度、投机因素、货币供应等等,都可能影响房价。房产税本身可能会影响房价,但不会成为影响房价走势的决定性因素。
房产税是一项重大的改革工程,影响遍及政府、开发商和每个民众,应严密论证,慎重推行,不能为了某种功利主义目的急于推出。特别是,绝对不能为了政府短期的增收目的而征收。在对于房产税的目的,房产税的设计,房产税的具体制度细节都还存在巨大分歧的时候,就轻易断言这两年就开始实施,实在是违背基本常识。
最后我想说,一些专家不断出来预测房地产税法通过的原因,我的判断,一些人想参与这个立法而已,参与某个立法,以后就可以在这个领域进行很多的解释工作。这是中国一些专家不提减税,而经常提加税的立法建议的主要原因。
知名学者齐俊杰在微信公众号“齐俊杰”中说,据国泰君安报告,当房产税的税率为1%的时候,刨除每人20平米的免征额,那么全国范围内相当于,地方政府卖地收入的18%,如果不考虑免征额,也仅仅占卖地收入的45%,而如果要跟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持平,房产税的税率需要定在2.2%,如果算上免征额的20平米,那么更是要高达6%。
可见,如果房产税替代卖地收入,成为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那么事情或许变得非常可怕,人们会抛售房子,银行贷款很可能收不回来,房产泡沫破灭。对这些情况,显然国家和地方还有银行都还没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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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中国企业家网、新京报等综合网络, 南宁地产圈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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